学籍管理
   

(一)学籍证明

【关键词】学籍

【受理部门】学工办

【办理流程】

1.本(专)科学生在校证明

(1)业务对象:取得学籍的(新生入学五周后取得)所有本(专)科学生

(2)业务流程:符合上述要求的对象本人持学生证前往事务中心办理(中文版)

(3)办结性质:事务中心窗口当场办结

2.本(专)科学生在读证明(外省市生源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专用)

(1)业务对象:需要在上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户籍不在上海的本(专)科学生

(2)业务流程:

step1:按要求填写《在校证明申请表(办理出入境证件专用)》

step2:至所在学院签署意见(辅导员),加盖学院行政章

step3: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和按要求完成的上述《在校证明申请表》前往事务中心窗口办理,领取用印单

step4:学生本人持用印单去校长办公室在《在校证明申请表(办理出入境证件专用)》上加盖学校公章

(3)办结性质: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办结

3.本(专)科学生生源地贷款用注册证明

(1)业务对象:取得学籍的、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本(专)科学生

(2)业务流程:

step1:学生填好《生源地贷款注册证明》上的相关信息

step2: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和按要求完成的上述《生源地贷款注册证明》前往事物中心窗口办理

(3)办结性质: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事务中心窗口当场办结

4.本(专)科学生申请经适房用在读证明

(1)业务对象:取得学籍的、所在家庭需要申请经适房的本(专)科学生

(2)业务流程:

step1:学生填写好《申请经适房用在读证明》上的相关信息

step2: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和按要求完成的上述《申请经适房用在读证明》前往事务中心窗口办理

(3)办结性质: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事务中心窗口当场办结

【相关规章制度】

参见学工办“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网站

【注意事项】

1.英文版在校证明需持中文版在校证明到档案馆110室办理。

2.本(专)科学生生源地贷款用注册证明新生需要在入学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


1、休学

【关键词】休学

【受理部门】教务处及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教务办

【办理流程】

1.学生因病需停课治疗、修养或学校认为学生不能正常学习而必须休学者,可按以下流程办理休学手续:

(1)学生提交因病休学申请后,持校医院认定的医院出具的病历、病情证明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校医院进行审查;

(2)审查通过,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2.学生因创业、担任西部等地志愿者、应征入伍、申请因私出国、参加校内组织的出国交流、实习项目等原因中途休学的,可按以下规定流程休学手续:

(1)学生提交休学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

(2)报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提请分管校长审批。

【时间节点】休学起止时间以学校核定为准

【相关规章制度】

《上海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第三章第六节

【注意事项】

1.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2.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以学期单位,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2.复学

【关键词】复学

【受理部门】教务处及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教务办

【办理流程】

1.学生因病休学期满:

(1)应于学期开学前提交病休复学申请后,持区级(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确认其恢复健康的证明,前往校医院进行复查审核;

(2)复查合格,由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复学;

2.学生非因病休学期满:

(1)应于学期开学前提交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学校同意;

(2) 学生按期办妥手续后,方可参加正常学习。

【时间节点】学期开学前

【相关规章制度】

《上海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第三章第六节

(详见学工办网站:http://www.xgb.shu.edu.cn/Default.aspx?tabid=10401)

【注意事项】

1.学未经批准复学者,不得擅自到学校听课和参加考试。

2.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学籍。


详见学工办网站:http://www.xgb.shu.edu.cn/Default.aspx?tabid=10414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