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2019年学生一年级末专业选择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19/03/29  苏英   浏览次数:   返回

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秉承钱伟长教育思想,践行精英教育理念,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战略,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基本功、全球化视野的跨学科、学术型创新人才。为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学院实行一年级末专业选择和分流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特制定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2019年学生专业选择和分流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一年级末专业选择和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由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直属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直属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副院长、院办主任、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及教学秘书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阿方

副组长:姜颖  吴蔚

组员:沈青松  李颖洁  阮杜娟  苏英  顾艳霞  唐乐  马思夏

第一条、指导思想

    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的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成才愿望,同时兼顾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配置,在学生自主申报志愿的基础上,参照绩点,对学生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学生的专业。

第二条、原则

1、学院实行末位退出制。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同学,将参加学校理工大类的专业分流,不再享有国家试点学院的有关政策支持。

1)第一学年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绩点(详见附注)在全年级排名后15%且低于2.8的学生;

(注:如遇绩点相同的情况,按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计划内课程总成绩排序,退出人数以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一年级在读总人数×15%为基准向下取整。)

2)一年级末课外综合素质得分低于8.0分的学生(参见附件2);

3)本人申请,经学院专业选择和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沟通讨论后认为确实不适应学院学习者。

2、留在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的学生需依据自身的意愿,在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的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生物工程五个专业之间进行选择。学院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依据下述规则,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专业志向、创新思维、逻辑推理及表达能力,确定每位学生的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计划人数如下: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专业30名,其他四个专业各20名。

3、对于征兵入伍退伍的学生按照学校征兵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实施。

第三条、专业分流规则

    1、各专业第一志愿的学生中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绩点排名在该专业计划人数前70%的同学

直接录取至该专业。

    2、其余学生按志愿从前到后、每个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学生以各专业剩余名额的150%的人数分别进入各专业的面试环节。

3、面试

(1)  答辩专家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学院专业选择和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终专家名单。每个专业方向不少于5名专家。

(2)  专家根据答辩成绩排序,确定最终进入专业的名单。

(3)  每个进入面试的学生只有一次参加答辩的机会,由学生自己选择参加哪个专业的面试答辩,如果答辩未通过,则根据其志愿和成绩由学院分配到专业就读。

第四条、程序

    1、春季学期第七周,全体学生填写《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专业选择志愿表》(附件1)。学院依据《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一年级末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附件2)对全体学生进行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

    2、夏季学期第一周公布绩点排名和课外综合素质评分,学院按照第二条所规定的原则实施末位退出。对于留在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的学生,按照第三条所规定的专业分流规则,完成专业选择并予以公布。末位退出的学生,依据理工大类专业分流相关流程参与理工大类专业分流。

3、夏季学期第二周,学生依据自己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选课。

四、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

 

                                                     上海大学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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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绩点计算公式:教务处成绩绩点×学分/(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计划内学分+选修学分),培养计划中没有要求必须在一年级修完的课程按选修课对待)

附件1: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专业选择志愿表

附件2: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2019年学生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
附件1

 

 

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专业选择志愿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手机号码

 

专业

选择

志愿(注)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第四志愿

 

第五志愿

 

填表时间

 

签名

 

 

        1:五个志愿必须全部填满

        2:请在以下所列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专业中进行选择填报: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

                应用化学、生物工程

 

 

                                                    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

                                                   20193          


附件2

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2019年学生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在上海大学社区学院专业分流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试点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学院学生专业分流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本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得分将作为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学生后续评优的重要参考,也将作为末位退出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参与大类专业分流的学生的课外综合素质得分。

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一、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

成立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学生专业分流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党政领导班子、辅导员、教务老师等组成。

组长:吴蔚

副组长:沈青松 姜颖

组员:阮杜娟 刘佳 顾艳霞 唐乐

二、参评对象

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全体一年级学生。

三、课外综合素质评定的标准

课外综合素质评定满分为10分,所有学生起评分为8.0分,根据大一学年的课外总体表现进行加减分。

1.加分

(一)根据学生获奖情况及课外总体表现给予加分:

1)学术科创加分:校级以上学术科创竞赛获奖的加0.2分;

2)领导力加分:当年度在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社团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骨干加0.2分;

3)自强不息加分:当年度学业明显进步、在学习生活上励志奋发、努力提升科学人文素养(参加钱伟长讲坛、钱伟长学子讲坛次数达总次数80%以上)、自强不息的优秀学生加0.2分;

4)公益爱心加分:参与当年度校内外各类公益志愿活动、爱心活动、慈善援助、献血等活动等加0.2分;

5)文艺体育加分:当年度在文艺、体育等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加0.2分;

(二)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可获加分:

测评前20%的学生加0.2分,测评前16%的学生加0.4分,测评前12%的学生加0.6分,测评前8%的学生加0.8分,测评前4%的学生加1

以上各类加分,学生需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学院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进行严格审核,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课外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民主评选实施办法"。

2.减分

违反校纪校规或院纪院规,根据情节给予减分:

情节较轻者给予1分以下的减分;情节严重者给予12分的减分。

(具体由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视学生的违纪情况讨论决定)

四、组织实施

1.评审原则: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成立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2.课外总体表现评审流程:学生于春季学期第十二周提交申请及各项材料证明;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打分,之后进行院内公示;工作小组及时和学院教务、招毕办、校学工办、社区学院等做好沟通对接。

3.民主测评流程

1)通过"自荐与初审"确定民主测评候选人;

2)通过"展示与评选"产生民主测评初步结果;

3)通过"审核与公示"确认民主测评最终结果。

4.评审时间:春季学期第十二周前。

五、申诉处理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以向学院反映。

六、解释权

学生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分办法的解释权归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

 

 

上海大学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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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课外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民主评选实施办法

根据《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学生(大一末)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自荐和初审,对已确定为课外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的候选人(以下简称参评学生)进行民主评选。

一、民主评选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工作小组成员7人,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辅导员、教务老师等组成。

2.由辅导员担任民主评选会务小组组长,以班级为主体组成基本评选单位。

3.以候选人展示、不低于基本选举单位总人数的2/3的同学投票的形式,进行民主评选。否则视为选举无效。对于未出席人员,默认放弃选举权。

4.各评选单位成立民主评选会务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民主评选的会务工作。会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辅导员及评选单位学生组成,辅导员任会务小组组长。

5.在民主评选工作开展期间,学生如有任何疑问均可向学院接待咨询组反映。

接待组地点: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住宿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8室。  

二、民主评选的对象及名额

1.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在籍一年级学生(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除外)。

2.课外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总人数原则上为评选单位全体学生数的20%,按民主评选得票数依次确定排名前4%8%12%16%20%五个档次的学生名单。

三、民主评选的程序

1.参与课外综合素质民主评选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向一年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根据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民主评选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到学生,并准备好候选人名单。

2. 各评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召开民主评选会。会务小组组长公布本实施办法;宣读学院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确定并通过基本评选单位、评选单位会务小组名单;候选学生进行自述(需从担任职务、所获荣誉及奖项、组织策划及参与的主要活动、公益爱心活动、生活园区表现(社区行为分)、个人特色分享等内容);参会学生根据参评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自述情况进行民主投票;会务小组现场进行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评选投票结果。

3. 民主评选会结束之后,进行初步公示,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院课外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汇总后进行最终公示。

四、解释权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大学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

    上海大学30116金沙js9-30116金沙j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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